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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 天津全市“一张图”

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滨海新区贝壳堤生态保护区 记者 吴迪 摄

6日,天津市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后,记者独家采访了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和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专家学者,分别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意义、划定范围、空间格局、主要类型等作了详细解读。

我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具有什么意义?昨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武瑞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维护生态安全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武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将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保护起来,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天津的有力保障。

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也是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和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京津冀区域各省市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坚决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调机制,印发《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共同组织,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划定了我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结合我市2014年批准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统筹形成《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7年11月,我市划定方案通过原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的技术审核。2018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要求,我市组织对划定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10%;海域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陆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93.79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占全市陆海总面积的9.91%。空间格局上,涵盖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南北两大湿地区域(大黄堡—七里海湿地区,团泊—北大港湿地区)、北部山地区域及于桥水库、海河等主要河道及海洋区域,空间格局完整,连通性较好,保护生态系统类型完整,形成了“山水林湿海”的系统保护格局。生态功能上,涵盖了我市珍稀动植物主要分布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理,有利于维护天津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有利于增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

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及时启动勘界定标工作,实现红线准确落地;建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力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区域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团泊—北大港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李二湾—沿海滩涂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七里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大黄堡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钱圈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上马台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 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蓟州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于桥水库水源涵养—防洪供水生态保护红线

于桥水库南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尔王庄水源涵养和供水生态保护红线

引滦明渠水源涵养和输水生态保护红线

北塘水库水源涵养和供水生态保护红线

王庆坨水库水源涵养和供水生态保护红线

■ 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

青龙湾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

■ 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蓟运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潮白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青龙湾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北运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永定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永定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海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 地质遗迹、贝壳堤生态保护红线

地质遗迹—贝壳堤生态保护红线

海洋生态红线区

■ 天津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 天津汉沽重要渔业海域

■ 天津大港滨海湿地

■ 天津北塘旅游休闲娱乐区

■ 天津大神堂自然岸线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师郭健:

让公众真实感受生态保护红线的存在

本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哪些区域?

本次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天津陆域国土面积的10%;划定海洋生态红线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划定自然岸线合计18.63公里,占天津岸线的12.12%。陆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93.79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占陆海总面积的9.91%。

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在空间分布上形成为“三区一带多点”的格局。“三区”分别指北部蓟州的山地丘陵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区和南部团泊洼—北大港湿地区;“一带”指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多点”指市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主要包括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贝壳堤区域等。

根据主导生态功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地质遗迹—贝壳堤生态保护红线等5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红线区、重要滨海湿地生态红线区、重要渔业海域生态红线区、滨海旅游休闲娱乐区生态红线区、自然岸线生态红线区等5类。

生态保护红线以什么样的思路进行划定、有哪些步骤?

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思路是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及原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对各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要求开展,确保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生态保护地等区域得到严格管控,使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经过了以下3个步骤:

一是开展科学评估。这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性工作,就是通过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价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性评价,在生态空间中科学系统地识别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的区域,明确需保护的重点空间。

二是明确划定范围。依据科学评估结果,将生态功能相对极重要、极敏感脆弱的区域与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空间叠加,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从空间范围看,主要涉及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等禁止开发区域;此外,各地认为有必要严格保护、事关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区域,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如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极小种群栖息地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城镇空间、农业空间是与生态空间并列的三大国土空间,为避免相互交叉,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不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三是勘定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应以全国土地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工作成果为基础,结合已有保护地边界和自然边界,保证红线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将红线边界落到具体地块。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后,要查明红线内各类基本信息,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一个库”、分布“一张图”,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让公众真实感受到生态保护红线的存在。

这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与以往的保护区等有何不同?

从保护地角度来说,目前我市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这次红线划定将这些区域的重要部分,如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整体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从管理上讲,红线内的各类保护区仍然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执行,各类保护地空间范围上有重叠的,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实施保护。

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角度来说,2014年,我市率先划定约2980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包括山地、河流、湖库、湿地、公园、林带等6类型,占到市域国土面积的25%。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本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两个保护管理制度一并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有差异的,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这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我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叠加后,我市陆域受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范围面积约312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6.1%,海陆统筹后,受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范围面积约3340平方公里,占全部海陆国土面积23.7%。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征云:

划定体现天津特色的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的内涵有哪些?将有哪些具体规定?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生态保护红线具有3个基本特征:一是从功能定位看,生态保护红线是最重要的生态空间,包括具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重要生态功能和生态极为敏感脆弱的区域,对维持生态平衡、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二是从用地性质看,生态保护红线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用地,必须严格用途管制;三是从保护要求看,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临界值和最基本要求,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关键物种、生态系统存续的最小面积,必须实施严格保护,以确保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为什么要如此划定红线,它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体现在哪里?

“三区一带”是生态保护红线的核心部分,基本涵盖90%以上我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保护地。生态红线的划定方法、划定过程和划定结果,充分体现了它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以团泊—北大港湿地和大黄堡—七里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为例,充分体现划定的整体性原则,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结合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自然边界以及生态廊道的连通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避免生境破碎化。围绕我市全面构建“南北”生态安全格局的战略布局,结合基本市情,突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划定体现天津特色的生态保护红线,凸显对“京津绿肺”的系统性保护。

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如何管理?

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指出:在2020年年底前,我国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的管理仍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执行,涉及不同类型保护地的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出台后,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依法依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监管措施

建立台账系统 强化责任落实

市、区两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机制,精心组织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政领导要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发挥其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各区、各街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制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做好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落实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等任务,配合评价、考核和现场核查的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加强指导协调、执法督查,推动红线保护有关地方政策法规制定,做好评价、考核和现场核查工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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