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划定,本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具有什么意义?对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武瑞。
温武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保护起来,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天津的有力保障。
“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也是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和重要举措。”温武瑞表示,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共同组织,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划定了本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结合本市2014年批准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统筹形成《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7年11月,本市划定方案通过原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的技术审核。2018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统一要求,本市组织对划定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据了解,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10%;海域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陆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93.79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占全市陆海总面积的9.91%。空间格局上,涵盖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南北两大湿地区域(大黄堡-七里海湿地区,团泊-北大港湿地区)、北部山地区域及于桥水库、海河等主要河道及海洋区域,空间格局完整,连通性较好,保护生态系统类型完整,形成了“山水林湿海”的系统保护格局。生态功能上,涵盖了本市珍稀动植物主要分布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理,有利于维护天津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有利于增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温武瑞表示:“天津将结合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及时启动勘界定标工作,实现红线准确落地;建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力维护城市生态安全。”(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