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保局昨天发布今年7月份本市环境执法情况,同时向全市通报了1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7月份,全市环保系统检查企业3125家次,立案451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371件、行政处罚决定343件,共处罚款198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9件,限产、停产6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件。
市环保局昨天向全市通报的1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分别为:吕建伟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点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谢永松屠宰加工点通过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兆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宁河区赵德增食品经营部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德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被移送行政拘留案、天津市国铁通信信号设备有限公司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义务案、欧文斯(天津)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天津丰润耐火材料加工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天津斯派伦地毯有限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际华三五二二装具饰品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天津中晟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