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被人抢劫了!”8月17日上午10点多,公安西青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名女子自称在西青区中北镇某超市附近被抢劫。
接报后,分局迅速指派巡警、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报警人董某是津南区人,自称当天来西青区中北镇游玩,刚走到某超市附近,路边突然蹿过来一名陌生男子,抢夺她的手包,她拼命争夺,保住了手包,却不见了一枚耳坠。看到抢劫的男人上了一辆车并开车离开后,董某立即打电话报警。
根据董某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案件发生在白天闹市区,一路走访,竟无一人目击抢劫过程。而根据董某提供的案发时间、嫌疑人驾驶车牌照号,民警扩大视频搜索范围,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案发前,董某是乘坐嫌疑人驾驶的汽车,从杨柳青镇来到案发地。
据此,民警怀疑董某很可能涉嫌“报假警”,于是再次向董某确认事实,并告知谎报警情的法律责任后果,但董某仍坚称自己被抢劫。
经过持续工作,民警很快找到开车男子,并揭开了这起所谓“抢劫案”的真相。原来,董某与开车男子是网友,两人约定在杨柳青镇见面。见面后都觉得还算满意,决定开车到处逛逛。行车过程中,俩人在车内打打闹闹,不小心损坏了董某的耳坠,于是商量着到中北镇去维修。董某要求男子出一千元自己去维修,男子却只同意拿一百元。等到了中北镇某超市附近时,两人意见还是不能达成一致。董某一把抢过男子的车钥匙,要求男子马上拿出1000元来赔偿。男子大怒,抢回钥匙后,开车离开。眼见男子的车渐行渐远,董某恼羞成怒,为了让男子赔付维修耳坠的费用,竟产生了报警被抢劫的主意。
“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早知这样就不说谎了。”目前,董某因涉嫌谎报案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