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工作人员说我的房子因有违建被限制交易了,不能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我把违建拆了,能办理了吗?”近日,西青区各街镇综合执法大队接到许多类似的咨询电话。
从今年起,西青区对全区范围内附带违法建设的房产一律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一时间,全区6000余户房产均被限制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直至认定违法建设拆除并恢复原状,方可解除限制。一个多月时间,已有170余户业主自行主动拆除违法建设、退还圈占绿地。该措施对已建成违建的业主形成了有效制约,让主动自拆整改成为趋势,也让那些计划新建违建的业主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极大地改善了百姓的居住环境。
据介绍,业主搭建违建行为,多发生在新房交付装修期间,此时通常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因此,一些业主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即便搭建违建,也会因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无法限制交易。针对这一问题,西青区通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土房管部门积极协调,找到了对此类房产的治理措施。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之规定,在新房交付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期间,如果业主搭建了违建,国土房管部门有权因业主存在的违法行为,而依法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房产不进行交易,是不是限制交易措施就“失效”了?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将未经允许擅自搭建违法建设行为纳入到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一旦纳入将对个人贷款、出行、办公司、出国签证等各方面造成影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