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女主播以谈恋爱为名,要求天津宝坻一个小伙儿刷了几万元的礼物,并且收了这个小伙儿大笔款项和生活用品。这名女主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由于警方不予立案,被害人向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2016年6月,小陈在网络花椒直播平台认识了主播小萍。经过一段时间直播平台的互动,小萍对小陈说,要是给其刷礼物达到贡献榜单第一名,就做小陈的女朋友。小陈听后激动不已,刷了价值几万元礼物,同时还和小萍互加了微信好友,通过红包、转账等方式打给小萍1.7万元,此外还通过网购途径为小萍购买各种生活用品。2017年12月,正处于甜蜜中的小陈忽然被小萍拉黑了。小陈百思不得其解,来到小萍所在城市山东省乳山市,要当面与小萍聊一聊。当日,小萍带着自己的老公与小陈见面了,对小陈说:“这是我老公,请不要骚扰我了。”
小陈无法接受这一现实,认为不仅自己感情受到了欺骗,而且还白白损失了几万元钱财。气愤不已的小陈报了警,认为小萍诈骗了自己的钱财,但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小陈对公安不立案决定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现宝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已受理小陈的监督申请,并于2018年8月20日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