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天津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西青区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53起,问责5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9人,政务处分5人,诫勉17人。日前,西青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1.西青区大寺镇副镇长张广凤等人未及时制止张道口村违法占用农业用地建房被问责。张广凤和该镇原副镇长王乐民,工作失职失责,对该镇张道口村违法占用农业用地建设四合院等问题未及时予以制止和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张广凤、王乐民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西青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副调研员高进柱失职失责,导致不合格设施蔬菜项目通过验收被问责。经市、区有关部门同意,天津某农产品有限公司承建大寺镇某村设施蔬菜项目,计划建设日光温室12.8万余平方米,实际只建设7万余平方米。项目完工后,该公司仍按原计划面积提请区农发办验收。高进柱作为时任区农业经济委员会项目开发科科长,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有关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签字予以验收通过。2018年3月,高进柱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西青区商务委市场管理科科长马红涛履行监管职责不力被问责。西青区商务委支出340万元购置100个早餐亭,并与天津市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马红涛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及时发现部分早餐亭已被转包或废弃的情况,导致协议到期时区商务委未能将全部早餐亭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区内有三个享受财政补贴的菜市场均在建成后一到两年内停止运营或改作他用,马红涛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已发现此问题,但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马红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原党委委员柳彩发等人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村集体重大经济损失被问责。在村委会回购某工厂的工作中,该村原党委委员柳彩发、范作彬、吴如敏和原村委会副主任宋德柱对工作不负责任,未对评估报告等材料进行核实审阅,导致村集体以过高价格回购工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柳彩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范作彬、吴如敏、宋德柱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5.西青区大寺镇张道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天其因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等问题被问责。杨天其在发展张某某入党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签字,且未发现张某某隐瞒入党前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事实。杨天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西青区大寺镇青凝侯村原党总支书记周淑梅等人履行集体资金监管职责不力被问责。周淑梅和该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周家宽在大寺镇青凝侯村任职期间,该村财务管理混乱,发生多起财务违纪违法问题,二人工作失职失责,对该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对村委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该村发生设施蔬菜项目未按计划建设完成便虚报完成面积申请验收问题,周淑梅、周家宽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3月,周淑梅、周家宽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