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天津市环保局近日对天津晟森化工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天津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案、武清区王某某塑料加工点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案等3起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通报。
天津晟森化工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今年4月,天津市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设暗管将生产废水排放至厂院北侧沟渠内。经监测,暗管内污水锌含量超标。依据相关法律解释,该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目前,公安机关已将4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刑事拘留。
天津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案。今年6月,天津市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属于危险废物的400余桶反应釜残留物废液漏至厂区内的裸露地面和南侧的边沟里。依据相关法律解释,该公司涉嫌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目前,公安机关已将4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刑事拘留。
武清区王某某塑料加工点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案。今年5月,天津市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对王某某塑料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塑料加工点热熔编织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大部分无组织排放,企业清洗废编织袋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至厂房东北侧的渗坑内。依据相关法律解释,王某某的塑料加工点涉嫌通过渗坑排放有毒物质。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王某某进行了刑事拘留。(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