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月,滨海新区将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规范格式合同,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
根据《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特别是加强与平台的沟通与协作,有效利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商标侵权案件线索发现能力,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
同时,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网络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查互联网药品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在内的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
此外,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加大对网络销售保健食品、提供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的监管力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