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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进各类医保药品降价保供 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

为降低虚高药价,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市人力社保局通过创新医保药品准入、保障用药医保额度、细化药品支付管理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包括抗癌药品在内的各类医保药品降价保供。

据了解,为扩大用药范围降低药品价格,我市调整原来药品对接模式,凡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申请纳入医保报销,扩大患者医保用药范围,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今年以来,新增近12000个药品,其中4000余种药品企业承诺供应价格较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减少医院采购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同时,及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在全国率先将36种国家人社部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有15种是治疗乳腺癌、胃癌、肺癌等恶性肿瘤的靶向药物。探索建立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原国家卫计委谈判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抗癌药品“易瑞沙”和“凯美纳”,在其进入医保目录前,通过谈判纳入我市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实现精准保障,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此外,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作用,对于无法保障供应的口服类国家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可指定1至2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患者提供配药服务,所发生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零售药店据实结算。年内将打造一批医保诚信药店,升级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支持医院上传电子处方并进行处方外流,拓宽购药渠道。(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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