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管部门公布第十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1000余辆车的1135条严重违法行为,车辆牌照、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已统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进行公开公示。去年以来,交管部门已曝光10000余辆车的16441条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从车辆类型分析,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达977条,占比为86%;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76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879条,占比为77%。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超速50%以上”、醉驾仍为大户,达596条,占比为52%。其中,19辆车存在多次“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共298条,占比达26%,有4名驾驶人被查获时属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此外,“无证驾驶”53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39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39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3条,“交通肇事逃逸”28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18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11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0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4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1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3条,“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1条,“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1条。
交管部门提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13类严重交通违法要进行公开公示,并将被纳为严重失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这就意味着发生严重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及涉及企业,除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罚款、记分、拘留等处罚,还将被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依法受到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惩戒,对日后诸如个人申请信用卡、经营贷款、职业准入以及企业市场准入、调整信用等级等社会信用类业务的申请和办理产生影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