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2018年建筑业等七个行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劳动关系双方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幅,不能按行业工资指导线安排平均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据了解,七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分别为:建筑业7.1%,批发和零售业8.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1%,住宿和餐饮业8.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3%。上述七个行业,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分别为12%和3%。
我市辖区内上述七个行业的企业,应依照行业工资指导线,充分考虑本企业的行业定位、薪酬策略、经济效益水平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因素,做好增资决策,实现职工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协调同步增长。其中:上年度平均工资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下的,可以在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平均工资增幅;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可以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下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平均工资增幅;在本行业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