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顺利落户津城,有人竟然伪造、使用伪造的证件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被工作人员识破,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3日,金某因李某某需要在天津市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落户手续,为其伪造了一份李某某与天津某贸易公司的劳动合同。7月11日,李某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人员发现。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金某、李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违法行为人金某、李某某已被滨海开发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15日16:00,韩某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落户业务时,为了成功办理落户,使用了伪造的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违法行为人韩某某已被滨海开发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15日16:00,景某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落户业务时,为了成功办理落户,使用了伪造的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现违法行为人已被滨海开发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12日14:00,薛某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落户业务时使用了伪造的中专毕业证书。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薛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违法行为人薛某已被滨海开发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据民警介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7月17日发布的《关于人才落户有关事项的公告》帮助各类人才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人才落户经办程序和相关要求。想要办落户的人员可以看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使用假证件属于违法行为,不要铤而走险反而给自己增添不良记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