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二轮电动自行车车主登记上牌,继在290个属地派出所设立安装点之后,昨日起,公安机关又在海光寺路口等全市18个主要路口设立登记上牌安装点,路口执勤交警同时对上路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进行宣传并引导其登记上牌照。
昨日上午,记者在位于海光寺路口(家乐福超市门前)的登记上牌安装点看到,不少群众正在咨询如何办理二轮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手续。“您好,请问您的电动自行车上牌了吗?”见被询问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摇头,值勤交警将一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宣传单”递到其手中,说道:“按照相关通告要求,9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安装牌照,这样也有助于您车辆的安全,现在现场就可以为您免费办理安装手续。”在交警的指引下,这名驾驶人来到登记上牌安装点,登记相关信息后很快完成了车牌的安装工作,全程用时大约15分钟。
据介绍,昨日起,市公安局非管处和交管局联合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立了18处登记上牌安装点,由路面值勤交警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提示,并引导其至路边的上牌点位办理上牌手续。集中登记上牌时间截至8月28日。符合电动自行车国标的可登记并安装正式牌照(白色车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并安装临时牌照(黄色车牌),临时牌照过渡期为三年,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对改装、拼装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照。
18个路口登记上牌安装点为:和平区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河西区中环线与南楼交口、河东区六纬路与十一经路交口、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口、红桥区河北大街与三条石大街交口、南开区海光寺路口、东丽区津塘公路与跃进路交口、西青区新华路与柳霞路交口、津南区外环路与微山路交口、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武清区雍阳西道与泉发路交口、宝坻区南环路与开元路交口、宁河区商业道与光明路交口、静海区东方红路与胜利大街交口、蓟州区党校路口、塘沽河北路与营口道交口、汉沽中新路与和煦路交口、大港迎宾街与世纪大道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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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万驾驶人本月应审验
交管部门统计数据表明,到7月底,本市有47541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因有记分等需参加审验。交管部门提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根据自己记分情况和驾驶证标注的“初领日期”按时参加审验。逾期未审验继续驾车上路的,将面临500元罚款处罚。如不掌握自己记分情况,可登录“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查询。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未参加审验的,将被依法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仍驾驶原车型行驶,将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被予以罚款并一次记12分处罚。(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