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到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部达到《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6—2020年)》,并实现内涵发展。同时,全市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根据《意见》,我市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效益。落实学生学习主体地位,提倡多样化、个性化学习,深化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区及相关学校积极开展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学校联盟建设等工作,以强带弱、以城带乡,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辐射,逐步缩小城乡间、学校间的办学差距。鼓励和支持各区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采取协作共建附属学校、工作室等多种方式,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开展“区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为破解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艺体教师紧缺难题,鼓励专职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据课程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优化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完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针对中心城区现有体育场馆设施资源不足的学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开放,促进区域内公共资源共享,同时提升学校已有场馆设施的使用效益,满足学生每天基本锻炼要求。(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