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天津市2018年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调整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征地参保人员按照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时间,分别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天津市2018年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调整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征地参保人员按照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时间,分别调整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