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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间装广告业主不知情 质疑:收益用在哪?

小区高层电梯间里突然出现的商业广告,让金地格林世界小区的业主“蒙圈”了。没有得到我们业主的同意,物业公司怎么就能投放广告呢?而且得到的利润到底用在了何处?

记者调查:电梯间装广告 业主大多不知情

“这两天,电梯间里突然出现了不少新的商业广告。电梯间作为小区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用作经营,物业方面从没和我们说过,这笔收入到底有多少,用在哪里,我们希望能给个说法?”日前,金地格林世界小区D区的业主向本报记者说道。

昨天,记者来到了位于津沽路双港附近的金地格林世界小区。在B区记者碰到了业主韩大爷。据他介绍,金地格林世界分为ABCD四个区,其中AB两区属于一期,CD则是二期,业主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前后办理入住的,但始终没有业主委员会。

在B区梧桐苑11栋,记者在电梯间里看到,迎面是“天津某银行三生有幸”的三周年形象广告,旁边则是三位帅哥正在品尝咖啡的海报,“这一杯,谁不爱”简明扼要的“某咖啡”广告显得非常打眼。转过身,一则“让孩子免于奔波,在家就能轻松学”,则是一款“某家教”的APP广告。在一楼电梯入口,记者碰到了正要下楼的业主李大娘,当被问及电梯间内投放广告是否经过他们同意时,老人答道:“没有。”在C区橄榄苑一栋18层高层电梯间,记者也发现了同样的广告展板。谈起电梯间的广告,业主魏女士也是一头雾水,她同样称没有得到物业方面关于此事的通报。

格林物业:收支有公示 挨户沟通不现实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像在电梯间这种业主共有设备内投放经营性广告,应当征得业主等相关方面的同意,那么,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又是如何做的呢?金地格林AB区物业中心唐经理表示,这个项目的洽谈是公司与广告公司接洽的,他们只是负责现场管理。对于在电梯间投放广告是否征得业主同意,他没有正面回应,只是称这也是为方便业主。CD区物业中心的马小姐则称,电梯间的广告是上周六广告公司私自安装的。他们接到业主反映后才得知此事,他们立即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电梯间安装的广告与他们认为的电子介质的不一致,而且有胶发出的刺激性气味儿,与小区整体氛围不一致。经过沟通,他们已经让广告公司拆除。当被问及电梯间投放广告前是否征得业主同意时,她表示,他们只是先试投看看效果。

就此事,金地公司宁经理表示,电梯间内的广告之前就有,只是这次换了广告合作方。关于电梯广告收入与支出情况,宁经理称他们每年都会在转年初进行公示,公示期最少为一周。这些广告收入,他们完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更新与维护。因为业主委员会一直没有成立,他们拿着单子挨户通知或者征询意见是不可能的,之前就此事和居委会有过沟通。对于业主反映比较激烈的D区电梯间广告,他们已经全部拆除。当记者几次询问这些广告在投放前是否通知过小区业主,并得到小区业主同意的话题,对方始终没有正面回答。

共有设备设施用于经营 须征得业主同意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此外,《物业管理条例》中也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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