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经纪人以“找关系”降低利率、免除税费为幌子,骗取他人2万余元,后迫于压力到滨海公安塘沽分局新洋市场治安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11日,新洋市场治安派出所接购房人报警:2017年底,其在塘沽某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后被该公司员工沈某诈骗人民币2万余元。经了解,购房人于2017年底到某中介咨询购房,当日带班经理沈某向其推荐一套房子。几天后,购房人与房主签订买卖协议,并正常支付相关钱款。半个月后,沈某忽然打电话给购房人谎称其征信有问题,利率需要上浮,可以帮助其“找关系”降低利率,但是需要7000元好处费去运作此事。购房人当即把钱转账给沈某。几天后,沈某再次打电话给购房人,谎称可以帮助“找关系”减免几万元的契税和个税,给其10000元好处费即可办成。购房人再次把钱转账给沈某。又过了几天,沈某又以请人吃饭,缴纳办证费为由向购房人骗取钱款。2018年3月中旬,购房人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个税契税并没有减免,而沈某此时也不见了踪影。
民警通过研判分析沈某可能潜回原籍,根据沈某入职信息,通过细致工作获取了沈某相关亲属联系方式,在政策攻心下,沈某于4月19日投案。经讯问,沈某对编造虚假情节骗取受害人钱款,用于个人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沈某已被塘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