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项目经理于某为了阻止审计单位拷贝电子数据,上演了在电影里也很少出现的一幕,即在电脑服务器上安装U盘控制软件,让审计人员提取电子数据时服务器死机。而且他还删除了服务器上的部分财务软件数据和修改注册表键值,造成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审计工作无法进行。日前,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系天津某咨询公司总工办项目经理,主要负责该公司信息化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2017年4月,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需要拷贝财务部服务器电脑上的电子账数据。同年4月14日,于某以给该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张某维修电脑为由,取得了财务部办公室的钥匙。同年4月16日上午,于某趁公休日财务部无人之机,单独进入财务部办公室,在财务部电脑的服务器内安装某U盘控制软件,以阻止审计单位从服务器中拷贝电子账数据。后因发现该软件未能达到插入U盘即造成服务器死机的效果,又将该软件删除,并将服务器内的电子账数据剪切至其自带的移动硬盘内。次日,审计人员在试图从财务部服务器内提取电子账数据时,服务器出现死机的现象,最终未能提取电子账数据。同年4月18日,于某再次擅自进入财务部办公室,将该服务器上的系统工作日志删除,以隐瞒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后经检测,有关人员发现该服务器中财务软件部分数据被删除,导致财务软件所有账套信息丢失,无法对财务数据进行查看、审计;服务器注册表键值被修改,造成移动存储设备无法识别,审计单位无法以U盘拷贝电子账数据;服务器工作日志被删除,无法查找操作服务器等基本信息。被告人于某的行为拖延了咨询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进展,影响了该公司经营调度会的召开及日常经营活动。咨询公司因维修服务器、恢复数据产生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元。经咨询公司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8月29日将于某传唤归案。(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