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你想简单了 存在乱象有隐患

天气渐热,一些电动自行车商户开始推出加装遮阳伞业务,吸引不少骑车市民加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的遮阳伞,有的边缘锋利,有的是“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生意火爆

昨日,记者在东丽区铁城公寓底商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看到,店外摆放着数辆已经加装上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记者向其中一家商铺询问“是否可以加装遮阳伞?”该商户一口答应,并表示店内有简易遮阳伞,40元左右,将支撑杆固定在电动自行车中部,再把遮阳伞安装在支撑杆上就可以使用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昆仑路、富民桥等电动自行车销售较为集中的地方并看到,不少商户都在贩卖此类遮阳伞,其中不少遮阳伞的边缘不仅锋利,而且伞骨架的尖端都暴露在外。记者在不少遮阳伞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看到厂名、厂址。

常出问题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电动车遮阳伞虽然有遮阳效果,但也给行人和骑车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河北区仁恒河滨花园居民刘琨告诉记者,他日前到河东区成林道附近办事,在行走途中,一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突然从他身边驶过。由于遮阳伞的骨架坚硬,加之车速较快,他面部被遮阳伞的金属骨架划伤。

家住河东区万新村的赵景岚也表示,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对骑车人其实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他去年骑着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出行时,突遇大风。遮阳伞带风,大风直接将其所骑的电动车掀翻,车辆损坏他也被摔伤。

涉嫌违法

其实,电动车上加装的遮阳伞已经引发过多起致人受伤的事故,外地交管部门也对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行为进行过查处。

律师刘善惠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家不得销售“三无”产品。“三无”产品造成人员伤亡,其销售商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市民发现有“三无”的电动车遮阳伞产品,可以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本市交管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电动自行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其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不少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明显违反了该规定。(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