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更好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从今天起,本市将进一步扩大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上调补贴标准,同时扩大出租人补贴范围,调整力度为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截至4月底,今年全市新增“三种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1329户,完成民心工程年度5000户计划指标的27%。此次政策调整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2018年租房补贴收入准入线相应提高9%。调整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150元调整为1250元,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1600元调整到1750元,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由3050元调整到3300元。同时,将市级以上劳模家庭、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和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
二是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同步上调10%。其中,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方面,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由36元上调至40元,每户家庭的月最低补贴额由540元上调至60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由34元上调至37元,最低补贴额由510元上调至555元;其他五区由28元上调至31元,最低补贴额由420元上调至465元。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标准方面,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由19元上调至21元,每户家庭的月最低补贴额由285元上调至315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由17元上调至19元,最低补贴额由255元上调至285元;其他五区由15元上调至17元,最低补贴额由225元上调至255元。
三是大幅扩大出租人补贴范围。一方面,由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扩大到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为此市政府预计每年将增加支出补贴资金约500万元,达到1200万元左右。另一方面,首次提出将自持租赁商品住房出租给符合租房补贴和公租房条件家庭的单位,纳入出租人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