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在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的千里堤花鸟鱼虫市场门外看到,有人向在路边停车的车主“一口价”收停车费,还不给收费凭证。他们用共享单车圈占车行道作为停车位,还将汽车引导到施划有黄色禁停线的路边停放。
昨天10时许,记者在千里堤花鸟鱼虫市场门外的丁字沽一号路两侧看到,施划黄色禁停线的便道侧石处停放了约三十辆汽车。三名身穿便装、没有相关服务牌证、手拿红色塑料袋的男子站在车行道上向过往车辆招手。只要有司机准备停车,他们就会立即上前将汽车引导到施划有黄色禁停线的路边停放。为了能多停汽车,他们会让车主将车头朝向便道,纵向停放。记者问道:“在这里停车会被交警摄录吗?”一名穿军大衣的收费男子称:“你交了费,在黄色禁停线处也能停车,你交10元停车费吧。”当问到是否计时收费时,他称在此停车都是“一口价”:“前面有公众停车场,按小时收费,肯定比10元多。”他还说,停车交费收据已用完,想要收据得周一来拿。路边五金店店员刘先生说,这些停车收费人员只有周六周日才在此收费。他们没停车的正规收据,只要有交警来摄录,他们就会立即离开。
记者看到,在施划黄色禁停线的路段,这几名男子将数辆共享单车和多个拦车铁架摆放在道路上。市民马先生说,他们摆放铁架和共享单车都是为了圈占道路,以便能停更多的汽车,方便收费。
记者将问题反映给交管部门,值班交警表示,便道侧石施划成黄色禁停线,还有“蓝底红圈红叉”的禁停标志,是禁止长时间停车和临时停车的。在黄色禁停线路段停车违反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他将联系属地交警大队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律师表示,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在行车道和禁止停车路段设置非法机动车停车场,并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涉嫌违法,车主可以报警。(津云新闻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