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反腐力度不减,实现与监察委惩治职务犯罪工作有序衔接,本市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快速行动,办理了监察委移送的首批案件。本市检察机关首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共5起,分布在和平区、静海区、北辰区等基层院;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后,检察机关决定逮捕2起案件的2人,取保候审3起案件的4人;目前,2起案件已经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中1起案件已经判决。
犯罪嫌疑人袁某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冒领国家扶贫助困款近3万元,非法占为己有。今年3月26日,静海区监察委将该案移送静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创新办案模式,捕诉同步,由侦监、公诉两部门办案人员共同参与阅卷、分析研究案情,同时按照最新办案程序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全力协作配合,受理当日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仅用4个工作日即全面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工作。
犯罪嫌疑人褚某和仲某2012年合谋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款40万元借给其亲属进行营利活动,后二人将挪用款项归还。2016年,二人主动向单位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先后上交利息及投资收益。日前,该案由和平区监察委调查终结,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和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和平区检察院认为二人系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并已将挪用款项的本息全部归还,社会危害性较小,决定对二人取保候审,责令二人提供保证人、出具保证书,并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送交公安部门。为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司法社区矫正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后,和平区检察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日前,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二人适用缓刑。(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