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表兄弟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先后盗窃六辆汽车,价值26.6万元。后兄弟俩被警方抓获,从他们手中收购赃物的男子赖某也随后投案。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东区法院依法对以上三人分别判处了刑罚。
被告人李三(化名),男,37岁,个体经营,2009年其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李四,男,30岁,某公司员工。
李三是一家洗车店的老板,常年与汽车打交道的他对汽车非常熟悉。2016年9月,李三一个人在天津市北辰区的一个居民区附近偷了一辆小型客车。2017年元旦前后的一天晚上,李三叫上了自己的表弟李四(化名)。兄弟俩连续作案,屡次得手。
偷来的车辆有些被李三改装成了油罐车自己使用,有些就停放在了洗车店内。一来二去,李三、李四手里经常有来路不明的车的事就被一个叫赖某的人知道了。赖某,男,44岁,无业,2014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17年3月的一天,赖某找到李三,表示自己想买一辆便宜车,让李三给他弄一辆。几天后,赖某从李三处买走了一辆偷来的小轿车。
经被害人报警,李三、李四兄弟先后被警方抓获。李三到案后主动联系赖某,告诉赖某,自己因盗窃车辆已被抓获。赖某得知罪行败露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三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李四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