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今年2月环境执法情况。今年2月,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07人次,检查企业1424家次,立案142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3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79起,其中涉及大气类36起、水类5起、固体废物类10起、违法建设项目类123起、其他类5起,共处罚款1906万元。实施限产、停产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12月25日,东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公交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短时间内两次检测津LN8376车辆的检测数值变化较大,氮氧化物数值从2216降到23,属于伪造排放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2018年1月23日,东丽区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月7日,又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3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0元。
此外,今年2月,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9.6万辆,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23台次,排查加油站、储油库299座次,查处排气超标车423辆、排气超标机械5台。(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