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4月1日起停收津城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4月1日起,天津市公安机关不再收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4月4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工作要求,切实将这项便民利民的好事做好,4月5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紧急部署全市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立即停收本市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包括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5种情形,自4月6日起,上述5类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本市公安机关不再收取工本费。对于4月1日至5日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市公安局将及时与市财政部门协调,待市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将第一时间通知居民领取。

4月5日下午接到市公安局部署后,全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全面严格落实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政策。4月6日上午,本市迎来第一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相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免费为居民办理了身份证,办证居民对国务院出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的好政策以及受理点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