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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每人绑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不久前,“交管12123”手机APP和“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网站再次升级,实现了除本人名下车辆以外,还可为不超过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处理交通违法的新功能。不少车主或驾驶人用户体验后都表示,有了该项新功能,处理交通违法确实更加方便了。

此前,对于所持驾驶证为天津车管所核发的驾驶人来说,其本人名下、注册登记在天津市的机动车,发生被电子警察摄录或违法停车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可以利用相应互联网平台或手机APP自助完成交通违法裁决和缴纳罚款;因发生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罚的,还可以在相应网站或手机平台上直接缴纳罚款,只需有一张银联卡。

但现实情况中,有些驾驶人日常使用的车辆并不是登记在本人名下。对此,交管局科研所技术人员李雅君介绍,经过这次系统升级,只要在线或到交管窗口提交申请,个人用户除了为本人名下机动车查询和处理交通违法之外,还可以绑定不超过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后,对于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再产生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用户就可以通过网站或手机软件自助完成裁决及缴纳罚款的操作,需要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分数将记在注册用户的驾驶证上。

需要注意的是,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为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注册用户,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车主以外的3个用户绑定。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绑定其他机动车,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否则再也无法绑定车辆。(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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