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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落实“天津八条” 服务创业发展

天津出台“津八条” 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

为贯彻落实“天津八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推出多项服务措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据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企业家创业发展,对新设立企业在创业期前三年及小微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本市新设立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文件,可凭社会信用代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因上市需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七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天办结”。网上系统同时为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记账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同时,为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该中心针对企业整建制迁移的,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为企业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企业特点,开展集中业务上门办理、专题业务培训等特色业务服务,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以“双万双服促发展”企业为重点,通过上门走访来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服务,并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受理企业相关业务,推进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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