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在津做买卖环境更宽松 证照申请可容缺受理

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深入落实全市企业家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市市场监管委通过实行“容缺承诺”制度、“筹建证明”制度、“先证后核”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和要件、实行优先审批程序、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建立政策解读制度七项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吸引投资、创业。比如,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容缺承诺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对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生产等事项,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按容缺受理目录执行。也就是说,对申请人基本审批条件已经具备,申请事项中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缺少非主要材料或材料存在缺陷、瑕疵的,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补齐所欠缺材料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承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先予以颁发行政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逾期未按照承诺书补齐材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