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架从广州飞天津的飞机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宁河警方押解一名男子走下飞机,历经三年多的侦查,电话诈骗他人32万元的嫌疑人终于被抓回天津。
2014年10月27日11时,孙某到公安宁河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称自己被他人通过电话骗走32万元。孙某在宝坻开了一家公司,专门承接地下工程管道业务。10月26日深夜,他接到一个电话:“喂,最近忙吗?我这儿有单大生意,想问问你感兴趣吗?”打电话的是一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您是……王总?换号了?”孙某觉得对方的声音似是自己认识的一个生意伙伴。“没错,就是我啊。”“王总”告诉孙某,最近和平区有个管道铺设工程,工程标底高达百万元。“你明天过来,咱俩一起去项目指挥部,争取把这个工程谈下来,回头你再补个标书。”听了对方介绍的生意,孙某非常兴奋,一再表示感谢。
2014年10月27日一早,孙某奔赴市区,途中接到“王总”的电话,以打点一下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副经理为由,先后让孙某给他的银行卡转款32万元。收款后,“王总”称项目负责人临时有事离开了,明天再签合同,说完就挂了电话。孙某觉得不对劲,拨通了“王总”原来的电话号码,才发现刚刚打电话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王总。孙某连忙向警方报案。
接报后,公安宁河分局展开调查取证,查明被骗款项的取款地为广州。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32万元被转入多张银行卡,并在不同的取款机迅速提现。专案组虽然掌握了两名嫌疑人的清晰照片,但经调查发现,涉案银行卡的身份证持有人均与本案无关。三年多来,办案民警一直没有放弃调查。2017年年底,公安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经侦查,终于查到两名嫌疑人2015年因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被捕入狱,目前正在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今年2月,天津办案民警赶赴梅州,将“10·27”案件嫌疑人押解回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