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委制定并推出了农村产业支持政策,重点鼓励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
据了解,我市对休闲农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改造、文化创意开发、品牌建设及推介活动等,以及规划、策划、宣传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单项内容补助资金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30%。对于农(渔)家乐休闲农业经营户提升改造住宿、卫浴、洗涤、餐饮和整体环境等硬件条件进行贷款的给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经营户提升改造贷款年息6%比例执行,贴息金额上限为5万元。
对我市带基地带农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以及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品牌建设、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储运设施设备、农产品加工关键设施设备、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技术培训与服务、合作组织建立、订单采购销售、农产品收储、展销直营等给予财政贴息,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对于基地建设、关键设施设备更新购置、品牌培育开发、质量认证、管理认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三品一标”、国家及市级典型认定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企业自身扩大再生产,提升产品档次的改扩建,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建设,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引进开发的技术提升改造,以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给予贴息,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执行,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对于通过信用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龙头企业季节性原材料收购,支付订单农户支出以及发展生产等给予贴息,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执行,贴息金额最高45万元。(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