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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出台措施 最高金额500万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日前,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农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若干有关创新创业及人才支持措施,进一步营造农业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水平提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据了解,在扶持企业创新创业项目方面,农业系统对来津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其技术或产品符合现代都市型农业重点发展领域,且其项目产品的核心技术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国际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按企业投入的50%,给予企业连续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500万元。在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方面,对来津工作的科技人员,属于两院院士或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级一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国家“863”和“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等,从事符合我市种源农业、生物农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按企业投入的50%,给予企业连续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额500万元。

农业系统将实施科学家团队引进工程。积极吸引农业领域顶级科学家团队来津创新创业,对于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依据其专业方向,按照天津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支持政策予以扶持,每个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年的资助。实施猎才育才工程。围绕京津冀人才发展一体化战略,加快高精尖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对民营企业中入选国家和我市“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天津市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的高端人才,受邀参加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发表创新成果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奖励资助。对企业中入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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