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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钱了!天津养老金、医保补助双双上涨

3月24日,天津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津云”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天津将着力推动群众收入稳步增长,统筹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295元,老年人生活补助分别提高到113元、123元、133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90元,分别达到1240元和1200元。与职工平均工资联动,本市还将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和防暑降温费等福利标准。

此外,今年本市还将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840元。继续深入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管理,全面实行糖尿病按人头付费,逐步推行肾透析、丙肝等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继续增加57个病种,总数达到167个,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6500元、3500元。完善重特大疾病精准保障,将儿童孤独症和脑性瘫痪患者纳入三级医院门诊报销范围;将儿童先心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将67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加快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增加联网医疗机构数量,推进本市参保农民工和自主创业人员备案登记,做好外地来津人员联网结算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将职工医保企业缴费费率由11%调整为10%。(“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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