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姜凝 昨天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2017年,各监督执法部门共接到控烟举报投诉电话205个,进行现场处置470次,常规检查公共场所60165人次,发放整改通知文书1356份,共有24个场所、196人次因违法吸烟被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116650元(其中市卫生监督所罚款105650元、市公安局罚款11000元)。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方面,1373家场所中,22.9%的场所发现有烟蒂、16.5%的场所发现有烟灰缸、8.7%的场所发现有人员吸烟,问题最多的是网吧、餐厅和娱乐健身场所。
按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中关于公共场所控烟范围的划分,以及《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对控烟职能调整,2017年,全市承担控烟职责的各监督执法部门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并下达整改意见书,针对限期整改不到位、问题仍旧比较突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吸烟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全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年累计完成控烟行政处罚案件189件,案件数量较2016年提高85.3%;控烟罚款金额总计为105650元,为2016年罚款金额的7.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