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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还贷款为名诈骗 50多名大学生被骗百余万元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侯闯 以帮学生偿还贷款为名,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高校内,利用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购买数码产品的零首付分期贷款业务。经审查,该案受骗学生多达50余人,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日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这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某高校内,以承诺按期足额代为偿还贷款并给予好处费的名义,利用数十名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实名通过手机网络APP软件与线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平台办理了购买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的零首付分期贷款业务或直接贷款业务。办理贷款业务后,张某将贷款与贷款所购商品折价变卖套取的现金,部分用于偿还分期贷款,部分用于给付学生好处费,其他非法所得用于个人挥霍。后资金链断裂,造成至少50余名大学生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多名贷款学生因逾期未能偿还贷款被贷款公司追讨,个人学习、生活及信用记录均受到影响。经被骗学生报案,公安机关于2017年1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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