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交管部门介绍,目前,带有二维码付款方式的罚单仅限于交警现场开出的罚单,其他如在违停罚单和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不会出现二维码。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甄别交通违法罚单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据了解,1月23日,我市交管部门为方便群众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正式推出在交警现场开出的罚单中增加二维码支付方式,受到市民普遍欢迎。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还是有些疑惑,网上甚至出现“凡是带二维码的罚单都是伪造”的说法,担心在扫码缴罚中遇到“假罚单”发生经济损失。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其实辨别真伪罚单非常简单,因为新启用的带有二维码的交通罚单,仅仅是指交警在现场使用警务通终端POS打印的“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仅限于交警与驾驶人面对面开出的罚款罚单上,会出现此种用于支付罚款的二维码。
目前我市交管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开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变化,不带有二维码,如果您的爱车上贴有一张带二维码的所谓“罚单”,则肯定是伪造的,请切勿扫描付款,以免产生经济损失。还须注意的是,在车辆因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交警现场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也不具有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