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张璐 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推进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我市钢管公司注册商标产品案件,涉案金额近6亿元,抓获涉案人员10名,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极大震慑。
据查,主犯夏某自2015年起在我市北辰区个体经营钢管生意,并伙同山东聊城同乡在津注册成立了5家钢管销售公司。该团伙以钢管销售公司为掩护,从山东聊城等地以低价购进小企业生产的无标记、无名号的劣质钢管,采取冷拉热扩、涂改标志、重新喷码等方式,假冒天津无缝钢管等国内知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对外高价销售牟取暴利,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该团伙销售的假冒商标钢管,均采购自小企业、小作坊,且生产设备、工艺与正规企业相差甚远,质量无法保证。劣质钢管一旦应用到工程、建设、管道、化工等领域,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突发性灾难和事故,给国家建设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和生命健康带来极大伤害。公安部门的精准打击,有效维护了我市钢管加工支柱产业的优势地位和良好市场环境。
2017年,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公安、法院、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了重拳打击。截至2017年12月底,市公安局共破获侵权伪劣案件1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6名,跨省打击侵权集群案件108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84起,判决105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检查40多次,检查商品35.1万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1起;市市场监管委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350起,罚款566.5万元,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案件117起,罚没金额378万元。
春节前,市知识产权局还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以下行动,不断优化我市“尊重企业家创新,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元旦春节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出清”专项行动;二是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庭审现场企业家观摩行动,发布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三是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现场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热点案件,组织我市重点企业现场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