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徐燕 通讯员 焦轩 黄磊 车辆靠右侧通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但交管部门却发现,在实际行车中常有一些“心急”的驾驶人轧越实线借道超越前车,更有甚者刚进入路口就轧越中心黄实线超车。其实,这样的驾驶习惯已经违法,并有可能被电子警察摄录。
黄先生驾车经过华苑路雅士道交口直行时,为尽快通过路口,超车时轧越中心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几天后,黄先生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一条“逆向行驶”的违法记录,还以为交管部门弄错了,通过“交管12123”查看了当时的违法照片后才恍然大悟。
逆向行驶,多指机动车在双向道路占用对向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常见的有单行路逆向行驶,道路中间施划有白或黄实线,机动车长时间靠左侧道路行驶,进入路口时,轧越中心实线驶入对向行车道,以及借道超车时,进入对向车道内并长时间占用对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其中,进入路口时,轧越中心黄实线导致的逆行违法,最易被驾驶人忽视。
交管部门分析,逆向行驶屡禁不止,主要是一些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图一时方便、为抄近路无视交通标志指引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一旦在路面发现逆向行驶的机动车,根据规定,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