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李海燕 任悦 记者获悉,天津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12类违法建设行为,以“三个百分之百”为标准,即“百分之百发现、百分之百落实、百分之百整改”,本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体专项治理活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成立违法建设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区综合执法局相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执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1.严查老旧居民社区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2.严查高层建筑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3.严查别墅区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4.严查接合部地区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5.严查建设工程项目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6.严查辖区内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内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7.严查侵占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区域的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8.严查商品交易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地区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9.严查出租用于居住的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10.严查用于储存燃油、漆料、化工产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11.严查占用、遮挡消防通道、消防通风井、逃生通道、燃气管道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安全隐患;
12.严查其他各类违法建设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