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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履行法律义务 失信人房产被查封拍卖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昨日从滨海新区法院获悉,该院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破解执行难题,今年截至11月,责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42252人次,拘传125人次,限制离境86人次,限制高消费419人次,司法拘留95人次,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0.17亿元。强化失信信用惩戒,依法将260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218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压力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

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滨海新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天津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天津某国际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国家拍卖有限公司、王某某、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今年6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2148878.94元。

立案后三日内,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查询被执行人签收了法律文书但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亦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信息、车辆信息、证券信息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便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基本账户。同时,法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房产情况,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套房产查封。在对其中一套查封房产依法评估后,提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得价款9932770.65元。另一套被查封房产的评估程序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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