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廖晨霞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日前印发了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绿卡”服务功能,着力将人才“绿卡”打造成服务卡、便利卡、保障卡。
人才分类更加精确。新的管理办法中,划分种类为“A”“B”“C”三种。“A”卡面向领军人才,包括9类人才。“B”卡面向高端人才,包括7类人才。“C”卡面向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紧缺人才。新的划分办法,使人才分类更加清晰,便于资助政策的衔接和配套。
认定条件更加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绿卡”发放范围,主要为本市引进、全职来津工作(创业)或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津不少于6个月的引进人才。
绿卡功能更加完善。新的人才“绿卡”增加了金融功能,为人才办理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增加了检索功能,对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进行了区分,实现了快速检索所需服务项目;增加统计功能,引进人才服务事项办理全部留痕,便于主管部门查询、统计、分析、比对,为及时掌握引才动态,定期开展政策调整优化创造条件。
配套政策更加优化。新增申请购房、交通补贴等8项延伸服务。对持“A”、“B”卡的领军和高端人才,当年可获得一次性最高1000元交通补贴,同时凭卡可享受免费参观市属文化场馆、优先申请人才公寓等服务。其中,对持“A”卡的领军人才,还可申请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万元的国际学术交流,以及最高15万元外籍子女就读国际学校专项补贴。对持“C”卡人才,可凭卡办理本人及家属落户、工作关系结转(派遣)等手续,以及申请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房租补贴等3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