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焜 从滨海新区图书馆了解到,该馆将于今日启动“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原塘沽图书馆的相关业务迁入中心馆区,服务地点在滨海新区图书馆中心馆区四楼第六服务台。
此项服务需要办理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证,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即可办理,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请一张读者证。免押金读者证可借中文图书2册,有押金读者证(押金100元)可借中文图书5册。凡持有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证的读者,均可以在滨海新区图书馆相应阅览室使用。在此系统内流通的图书,可以在天津图书馆和各区公共图书馆之间通借通还。
由于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与滨海新区图书馆图书在资源与规则上不属于同一系统,所以目前通借通还只在滨海新区图书馆四楼相应阅览室有效,除去该阅览室外,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证(身份证)与本馆借阅不能通用。
也就是说,读者在天津图书馆和各区公共图书馆借阅的通借通还书籍,可以在滨海新区图书馆四楼相应阅览室办理还书,在这个阅览室借阅的书籍,也可以在天津图书馆或各区公共图书馆办理还书。但并不能使用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证,借阅滨海新区图书馆其他阅览室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