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 搭建未经备案的网站“吉吉影院”,然后利用采集软件抓取6.7万余部电影放在该网站上,供人免费观看。日前,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天津侦破的首例网络盗版侵权案”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 年6 月间,被告人秦某通过域名注册商注册了相关域名,并通过其他软件搭建“吉吉影院”网站(后更名为“开心影院”)。秦某在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采集软件从互联网上采集影视资源并投放到“吉吉影院”网站上,免费供他人点播观看。为获取收益,秦某陆续与四家广告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允许这些公司在其网站、网页上刊登各类广告信息并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吉吉影院”网站共有6.7万余部影视作品链接,其中涉及侵犯常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的影视作品共计576部。截至2016 年11月30 日止,秦某通过传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而直接获取的广告收入共计人民币40万余元。
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秦某和胡某抓获归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秦某、胡某与常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赔偿问题自行达成和解。
除了秦某被判刑罚款外,法院还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被告人秦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