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27日电(记者 邓中豪 韦慧)2017年,随着天津中心渔港商船航道的建成并向国家申请对外开放,中心渔港作为商港开通具备了基础条件。27日,天津海事部门宣布天津中心渔港商港开通,并发布了中心渔港航道的航行规则。
据介绍,天津海事局通过研究出台航道及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调整布设适于商业运输的导助航设施,测绘出版中心渔港正式海图,协调解决稀缺通信频道资源、建设海事监管基地、推动建立新港区海上搜救机构等一系列举措,为中心渔港商港的安全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东疆海事局局长李庆刚说,《天津中心渔港2000吨级临时航道及其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试行)》规定,只允许船舶在中心渔港临时航道内单向航行;要求船舶进入或穿越中心渔港临时航道时不得影响正在航道上正常航行的船舶;未经允许,渔业船舶不得进入中心渔港临时航道;船舶在中心渔港临时航道中航速最高不得超过8节。
据了解,2011年,中心渔港作为渔业港口开港运营。2013年,中心渔港规划定位从原来的渔业港口调整为具有渔业、商业、旅游、游艇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