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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涉及92项行政许可事项

每日新报记者 王虹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前,天津市举行“放管服”及“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动会议,部署在自贸试验区和滨海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试点共涉及92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将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中,“证”是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对暂时不能取消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切实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2017年10月31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和滨海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共涉及92项具体事项。其中,直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共4项,直接取消行政审批后改为备案事项共4项,简化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共20项,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事项共32项,加强对特定活动行为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共32项。一批市场关注的投资领域准入管理将进一步放宽,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将进一步得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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