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韩爱青 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经过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本市的“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经按计划、按进度推进到第三阶段。经对全市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多轮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近19000家“散乱污”企业,已对其中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9081家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据介绍,“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第三阶段是依法取缔和搬迁改造阶段。首先是要依法关停取缔清理,各镇街园区落实责任人,依法对涉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散乱污”企业全面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涉及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以及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占用土地。对资产负债相当的,实施清算关闭注销;对资不抵债的,实施司法破产,实现市场出清;对已关闭,但因涉及债权、债务,以及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确需企业主体存续的,暂时依法保留,待处理完成后依法关停取缔。第二是实施搬迁改造提升。对合法合规并且无污染、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企业,各镇街园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落实工作班子,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在现场核查基础上,对相关企业逐一制定搬迁改造或规范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对条件成熟的企业要抢前抓早、力争提前完成。对工业园区外的企业,要整合搬迁至相应的各级合规工业园区内,并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对已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对照清洁生产的要求,提升企业装备工艺和污染治理水平。
当前第三阶段是“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最为艰巨的环节,需要全市上下继续努力。第四阶段就是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果阶段,即要对关停取缔企业及搬迁改造企业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