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天津国Ⅲ柴油货车必须加装DPF 最高补贴1.5万元

城市快报记者李文博 为进一步推进天津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市交通运输委、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天津市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天津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加装DPF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随着天津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机动车排气对大气污染的影响越来越高。尤其是中重型柴油车,虽然车辆数量仅占天津机动车保有量的2%,排放的细颗粒物(PM2.5)却占全市机动车排放量的37%;一辆国Ⅲ重型柴油车排放的细颗粒物是国V车的9倍。因此对排放量较高的国Ⅲ中重型柴油车进行治理,削减细颗粒物排放量,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满足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内、天津注册登记、国Ⅲ排放标准条件的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选择通告所列DPF产品供应商及其指定加装点加装DPF的,可按照每车安装DPF产品实际价格的50%给予补贴,最高享受1.5万元。补贴资金向中标的DPF供应商支付。

《通告》还规定,从2018年2月1日起,将禁止天津和外埠未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装置的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加装DPF的天津国Ⅲ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外环线(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的,应当遵守天津对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有关限行规定,并办理相应通行证。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