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李文博 韩爱青 昨日获悉,天津将对秋冬季建筑工地施工实施扬尘管控措施,其中包括全面设立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治理标准以及强化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等。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特许施工。目前,市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心工程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民生项目可申请特许施工。
需申请特许施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由市环保局汇总核实后,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具体包括地铁、供水、供热及燃气类等项目。
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掘路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要求各工地合理安排好工期、工序,避免出现工程项目前紧后松等问题,减少重复开挖建设现象。施工路段超过200米的,采用分段施工,施工一段、开挖一段、防控一段,避免开挖后裸露。
全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要全部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线性工程全面采取分段施工,并合理配置监测和监控设备。全面落实“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散体物料(渣土)堆放苫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治理标准。
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全市各类建设工程,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检测,必须取得尾气排放环保检测合格凭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要求,如遇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及以上预警,特许施工拆房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响应措施,停止一切拆房施工和渣土运输活动,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