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因竞争产生矛盾 五金店经营者烧车报复同行获刑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通讯员 胡韩彬 同行之间本应靠改善经营赢得市场,放火烧毁他人汽车只能引火烧身。日前,经武清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刑罚。赵某与郑某均为五金配件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因竞争产生矛盾。2016年11月某日赵某指使李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于凌晨携带汽油到郑某经营的五金配件店门前,在郑某停放在该处的小客车上泼汽油后点燃。经鉴定,被烧毁车辆价值人民币3万多元。随后,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全额赔偿了郑某的损失。经审理,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