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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钱包索要5万好处费 女子解释称是"开玩笑"

每日新报记者 宫伟 通讯员 陆欣蓉 田俊美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拾金有报”是与时俱进的产物。但“强行索要报酬”的做法,就会让好人好事“变味”了。

前不久,张先生骑共享单车到杨柳青办事,不慎将钱包忘在车筐内。回去再找时,钱包早已不见。钱包里有各种重要证件及数张银行卡,就在他着急之际,一个女子打来电话称捡到钱包,但索要5万元好处费。做好事获得一定酬劳无可厚非,但对方狮子大开口让张先生无法接受。协商无果后,张先生选择报警。

镇东派出所的民警了解到整个事件经过,让张先生同意对方在北京交易。9月30日下午,民警陪他在约定的公园等到晚上11点,连个人影都没见到。对方打来电话称,转天上午到通州某村见面。转天中午,女子刚一出现就被守候在旁的民警控制。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对女子进行询问,女子称事发当日,她开车到天津办事,在路边看到车筐内的钱包后,就拿包上车走人。至于索要巨额酬金,女子解释是开玩笑。最终,女子主动归还了张先生丢失的全部物品,并诚恳道歉。民警也对女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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